婷婷拍下肇事的警車
  本報記者許洋 實習生汪渝 攝影:記者王永勝通訊員周強
  市民劉芬(化名)昨日開車時遇上一起碰撞事故,她的大眾車車頭被撞癟,更令她感到堵心的是,肇事的警車一度揚長而去,直到她報警後追趕才將其攔下。
  處理事故時,警車的司機薛某並不能證實自己警察的身份,在現場交警認定警車負全責後,薛某最終以私了形式賠償了劉芬。
  記者查實,肇事的警車登記在某司法機關下設二級單位名下。昨日,該司法機關回應,薛某為普通文員,單位已對其進行批評,下一步將按公車管理規定進一步處理。
  警車從右側搶道撞上轎車
  昨日上午9點30分,記者來到洪山區卓刀泉南路,劉芬和女兒婷婷(化名)正在查看自家受損的車輛,她的一輛灰色的大眾轎車右車頭被撞凹一塊,面積約拳頭大小。
  說起半個多小時前的那一幕,劉芬和婷婷還有些生氣。昨日上午,劉芬開車帶著婷婷,從光谷方嚮往卓刀泉行駛。婷婷回憶,上了卓豹路後,車一直在道路最左側行駛。8點50分許,車行駛到卓豹路教師小區門前時,一輛警車從右邊超出,速度很快,母女倆突然感到車身猛地一震。“車子被那輛警車撞了。”婷婷對媽媽說。剛好前面路口有紅燈,那輛警車也停了下來,劉芬併排駛去,副駕駛座上的婷婷搖下車窗,要警車的司機靠邊停車,查看車輛受損情況。
  婷婷說,當時,駕駛警車的中年男子也搖下車窗,讓劉芬靠邊停,稱他會解決問題。
  肇事警車不打招呼就駛離
  讓婷婷沒想到的是,母親劉芬靠邊停車時,警車司機卻加大油門,往卓刀泉北路方向駛去。
  見此情形,母女二人錯愕之餘十分氣憤,婷婷拿出手機報警,並拍下了對方的車牌號鄂-0D0××警。見到路口有一名交警,劉芬一邊大聲呼喊,一邊開車追那輛警車,路邊交警聽到後也追了上來。行駛到卓刀泉高架橋下的十字路口時遇到紅燈,劉芬駕車攔在警車前,執勤的交警也追了上來。
  婷婷向記者回憶,當時,警車上的司機自稱是警察,但始終無法出示警官證,只拿出了駕駛證。根據駕駛證信息,司機姓薛,今年46歲。
  很快,一名自稱是薛某同事的男子趕到現場,對方解釋,薛某隻是一名文員,並非民警,所以沒有警官證。
  現場的交警瞭解情況後,下達事故認定書,判定警車司機負事故全部責任。薛某一開始提出賠償200元,遭到劉芬和婷婷拒絕,雙方來到4S店查看後,薛某最終賠償1000元私了。
  單位將按規定處理司機
  根據婷婷提供的照片,記者看到,肇事警車是一輛江鈴商務車,車身噴有警徽。
  昨日下午,記者與武漢市交管局反覆核查,確認該車是某司法機關的警車。
  昨晚7時許,該司法機關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回覆稱,經查,該車輛為下設二級單位的車輛。薛某並非警察,而是普通文員。經詢問薛某,他承認在駕駛警車途中,和其他車輛發生擦碰,也承認處理問題過程中,自己有不冷靜的行為。但薛某稱,當時並未發現對方車輛被撞凹,於是才駛離現場,直到被對方攔下,才知道發生了事故。
  目前,薛某所在的單位已對其進行批評,要求其寫檢討。下一步,將根據單位的警車管理規定,對薛某進行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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